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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戴茂堂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舒红跃、邵阡(副组长)

周海春、阮航、宋伟、徐瑾

本院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注:学院可以在不低于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院情况的推免生资格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   4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申请 A 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院核准的前三学年课程及成绩本专业排名在规定比例之内,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或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90

推荐原则

一、 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1、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70% +素质成绩30%

2、素质成绩

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1、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科研竞赛目录参见附件 6)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 排名方式及依据

参照前三学年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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