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名家进课堂”系列活动之二十三: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张传有教授应邀至我院授课
文/陈辰 图/陈辰
2017年9月26日下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伦理学会理事、湖北省伦理学会副会长、中宣部马工程教材《西方伦理学史》首席专家张传有教授莅临我校,为我院博士生作了题为“西方伦理学的逻辑发展”的专题报告。此次讲座由我校高等人文研究院院长、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常务主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江畅教授主持。
此次讲座上,张传有教授根据西方伦理学演进的历史阐述了“什么是伦理学史”这一伦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以“人类摆脱本能走向文明的历史就是伦理学史”为中心,向我们阐述了西方伦理学逻辑发展的观点。
对于什么是伦理学史学界有不尽相同的看法,张教授根据其最新研究提出,我们应当从五个方面理解伦理学史。第一,伦理学史是人类自我道德确证的历史。这种道德确证主要体现在两种超越上:一是人对动物性的超越,二是对人自身的物质性的超越。第二,伦理学史是人类追寻现实世界完满和谐的历史。在这种意义上,伦理学史是一种人类调节自身以及人与整个世界之关系的历史。第三,伦理学史是人类权利意识的发展史,特别是人类自由意识孕育和发展的历史。第四,伦理学史是人类道德意识内在逻辑发展的历史。在西方,这种逻辑发展体现为概念(德性论)—判断(规范伦理学)—推理(康德的绝对命令)—论辩(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综合(新德性论)的演进过程。第五,伦理学史也是人类寻求道德共识的历史,其中最重要的共识是平等和自由。张教授还细致地回答了博士生提出的问题,与博士生展开了热烈的交流。
江畅教授在总结中表示,张传有教授的报告主题鲜明而有新意,内容充实且严谨,深入浅出地向我们报告了他关于如何理解伦理学史的最新研究成果,我们很受教益和启发,不仅使我们对西方伦理学发展逻辑有了深刻理解,还激发了我们对伦理学演进规律的深度关注和深入思考。